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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豫1122执519号申请执行人豆会阁与被执行人苏红伟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网络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28 11:17:37


案号

(2019)豫1122执519

公告时间

2019428

申请人

豆会阁

被执行人

苏红伟

送达文书名称

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须知、风险告知书、传票

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法院

   

苏红伟:

    本院受理申请人豆会阁与被执行人苏红伟婚姻家庭纠纷一案,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豫1122民初2790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到本院执行局接受询问。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本院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二〇一十八

 

 

 

附记:

被执行人:苏红伟,男,汉族,1975年7月22日出生,住河南省鄢陵县安陵镇北大街5组身份证号411024197507****54

责任编辑: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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