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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保护债权人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自2025年6月16日起至2025年6月18日止。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 发放理由 承办人 联系电话 (2019)豫1122执1488号 漯河市农信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杨晓伟、徐红杰、河南三月天商贸有限公司、漯河威禾家乐送商贸有限公司、姜风仙、王丽莉、王志刚 董银山 20000元 (2023)豫1122执1066号被执行人王志军把案款交到(2019)豫1122执1488号一案,需案款转移 巩亚雷 176-3951-5779 在公示期间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5-3561613 特此公示。 临颍县人民法院 2025年6月16日
·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保护债权人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自2026年3月23日起至2026年3月25日止。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 发放理由 承办人 联系电话 (2026)豫1122执515号 吴贝贝 杨艾霞 14591元 刑事退赔款 南玮琦 176-3951-5616 (2026)豫1122执515号 吴贝贝 孟莉 13862元 刑事退赔款 南玮琦 176-3951-5616 (2026)豫1122执515号 吴贝贝 张仙娥 1459元 刑事退赔款 南玮琦 176-3951-5616 (2026)豫1122执515号 吴贝贝 王静 1459元 刑事退赔款 南玮琦 176-3951-5616 (2026)豫1122执515号 吴贝贝 张秀春 1459元 刑事退赔款 南玮琦 176-3951-5616 (2026)豫1122执515号 吴贝贝 陈艳红 6566元 刑事退赔款 南玮琦 176-3951-5616 (2026)豫1122执515号 吴贝贝 姚金金 14591元 刑事退赔款 南玮琦 176-3951-5616 (2026)豫1122执515号 吴贝贝 钱景霞 4013元 刑事退赔款 南玮琦 176-3951-5616 本院已穷尽调查手段和刑事被害人进行联系,但目前仍与少量刑事被害人无法取得联系,故该部分刑事被害人的案款暂无法发放,请本院未能联系到的刑事被害人及时与本院进行联系并提供身份证明和收款账户领取案款。 在公示期间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5-3561613 特此公示。 临颍县人民法院 2026年3月23日
·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保护债权人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自2026年3月20日起至2026年3月22日止。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 发放理由 承办人 联系电话 (2026)豫1122执498号 袁圣贻 赵勇 袁双领 7732.58元 申请执行人系未成年,交付其法定监护人 贾曦琰 176-3951-2176 (2025)豫1122执1803号 许昌市英茂玻璃有限公司 魏召阳 安朝娣 13564.69元 申请人公司公户进账失败 高昂 198-3950-5653 在公示期间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5-3561613 特此公示。 临颍县人民法院 2026年3月20日
·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保护债权人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自2026年3月17日起至2026年3月19日止。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 发放理由 承办人 联系电话 (2025)豫1122执恢247号 王华磊 陶娜、陶绍岩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1644.04元 申请人是召陵法院被执行人 巩亚雷 176-3951-5779 (2026)豫1122执73号 河南欧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元 案款 董皓祯 155-1823-6906 (2024)豫1122执1013号 刘明军 刘孟桓 田朋展 2463.99元 案款分配 刘洋 166-0395-0606 在公示期间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5-3561613 特此公示。 临颍县人民法院 2026年3月17日
·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保护债权人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向被执行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自2026年3月12日起至2026年3月14日止。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 发放理由 承办人 联系电话 (2021)豫1122执恢1205号 吴营凯、杨红颍 陈晓广 杨德文 19643.00元 案款转移 巩亚雷 176-3951-5779 在公示期间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5-3561613 特此公示。 临颍县人民法院 2026年3月12日
·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保护债权人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自2026年3月9日起至2026年3月11日止。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 发放理由 承办人 联系电话 (2021)豫1122执恢88号 牛纪卫 临颍县繁城回族镇南街村民委会员 河南辰磊测绘科技有限公司 30850元 (2026)豫1122执231号案件被执行人把案款汇入(2021)豫1122执恢88号,案款需转移 刘洋 166-0395-0606 (2025)豫1122执2056号 马晓 赵长安、巩建华 赵佳 16567.43元 给案外人发放生活费 刘洋 166-0395-0606 在公示期间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5-3561613 特此公示。 临颍县人民法院 2026年3月9日
·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保护债权人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自2026年3月5日起至2026年3月7日止。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 发放理由 承办人 联系电话 (2025)豫1122执2056号 马晓 赵长安、巩建华 赵佳 5000元 预留生活费 刘洋 166-0395-0606 (2020)豫1122执335号 林国臣 杨红颍 杨国本 10700元 关联案件案款转移 巩亚雷 176-3951-5779 在公示期间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5-3561613 特此公示。 临颍县人民法院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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