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审务公开 -> 法院公告

(2019)豫1122执774号申请执行人宋卓臻与被执行人宋占勇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网络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04 18:00:01


案号

(2019)豫1122执774号

公告时间

2019523

申请人

宋卓臻

被执行人

宋占勇

送达文书名称

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须知、风险告知书、传票

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法院

   

宋占勇:

    本院受理申请人宋卓臻与被执行人宋占勇婚姻家庭纠纷一案,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豫1122民初2447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到本院执行局接受询问。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本院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记:

被执行人:宋占勇,男,汉族,1979年10月25日出生,住许昌县蒋李集镇张宋村四组。身份证号:411023197910****37。




责任编辑:执行局    


关闭窗口

您是第 8328301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