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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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豫1122执8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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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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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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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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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颍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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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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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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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文书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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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豫1122执860号裁定书之一、之二,结案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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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法院
公 告
狄高文:
本院受理申请人临颍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与被执行人狄高文行政非诉执行一案,申请人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豫1122行审156号行政裁定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完毕,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122执860号裁定书之一、之二,(2019)豫1122执860号结案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九月十日
附记:
被执行人:狄高文,男,汉族,1974年12月5日出生,住河南省封丘县陈固镇西丈村八组。
身份证号:41072719741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