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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豫1122执1388号被执行人盛飞罚金一案网络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17 18:04:41


案号

2019)豫11221388

公告时间

2019917

申请人

被执行人

盛飞

送达文书名称

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须知、风险告知书、传票

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法院

公    告

 

盛飞:

    本院受理盛飞罚金一案,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豫1122刑初73号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到本院执行局接受询问。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本院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七日

 

 

 

附记:

被执行人:盛飞,男,汉族,1987年7月23日出生,住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孟庙镇薛赵村1组36号。身份证号:411103198707****1X。

 

责任编辑: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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