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上午,临颍县人民法院组织全体干警收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李庆军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
李庆军同志生前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2018年9月28日因病医治无效逝世。他身患重病仍坚守岗位,清正廉洁,忠诚履职,事迹在社会上产生强烈反响。李庆军同志用他的一生,诠释了一名优秀共产党员和模范法官为人民司法事业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怀和精神追求。2019年7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共河南省委召开表彰大会,追授李庆军同志“全国模范法官”“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李庆军同志先进事迹集中体现了人民法官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精神风貌,是新时代人民法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典范。与会干警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会以李庆军同志为榜样,学习他爱岗敬业的崇高品质、公正司法的职业追求、坚韧不拔的顽强意志、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对苦厄命运“报之以歌”的人生态度,用忠诚自律,践行人民法官的理想和初心,依法办好每一起案件,用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