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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颍县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活动相关事项的补充通告

发布时间:2020-02-04 10:50:37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及上级法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 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防疫期间当事人、代理人及法院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及合法权益,依据相关规定,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做好诉讼服务、申诉信访及执行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2月2日起,我院诉讼服务大厅和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停止当面接待工作,关闭诉讼服务中心、派出法庭人工立案、信访接待业务。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纠纷需要立案或提交证据材料、申请调解等诉讼活动,请通过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fw.hncourt.gov.cn)立案,并可以通过手机微信搜索并登录“河南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12368热线”等平台在线办理各类诉讼业务,减少出行,降低风险。

     二、疫情防控期间,原定的开庭、调解、听证等诉讼活动,暂时取消当面开庭和询问,条件允许的可以改为网络视频开庭或微信询问或质证,具体情况可以与办案法官联系沟通。不能网上办理的,原诉讼活动延期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相关当事人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及时与主审法官联系确定相关诉讼活动事宜。    

     三、执行立案也采取网上立案方式,涉及财产查控措施的,我院将通过网络财产查控方式进行;对用于疫情防控任务的企业和疫情防治的物资以及各类捐赠救援款项、物资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依法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执行财产处置一律进行网上拍卖,线下财产查控、处置等措施暂时停止。

     四、当事人反映信访问题的,可通过微信公众号留言、电话等反映诉求,若有其他诉讼服务需求的,可通过拨打12368热线、诉讼服务中心办公电话(0395-3561628)或值班电话(0395-8863564)进行咨询。    

       五、对于不便于网上立案、跨域立案或提交材料的,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可以直接邮寄诉讼材料至临颍县人民法院(邮寄地址:河南省临颍县颍河路399号临颍县人民法院立案庭  邮编:462600)。    

       六、我院1月29日发布的《临颍县人民法院关于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相关审判执行工作的公告》和2月1日发布的《临颍县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暂时关闭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场所的通知》中如有与本通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告为准执行。正常诉讼服务、申诉信访接待、执行措施等工作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同时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大力支持。

                                

                              临颍县人民法院

                              2020年2月3日

责任编辑:y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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