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第57个学雷锋纪念日来临之际,为做好《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工作,发挥《条例》对辖区群众文明行为的规范、引领作用。3月5日至6日,临颍县人民法院携手制药厂小区和银河家园A区开展了以“正行为举止,促文明和谐”为主题的《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实践活动。
活动现场,志愿者们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制作宣传展板、现场讲解、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居民们广泛宣传《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讲解《条例》细则,介绍文明行为和不文明行为,引导广大市民自觉养成文明习惯,提升文明素养,对不文明行为主动进行制止,做社会文明进步的推动者。
此次宣传活动,共悬挂宣传标语2条、宣传展板2副、发放宣传册300余份,接受咨询30余次,进一步扩大了《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知晓率和覆盖面,为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