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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心比心的收获

临颍县人民法院胡秋霞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11-05-31 16:39:36



    从事法院审判工作20多年来,她凭着对审判事业的执著和对老百姓的挚情,在平凡的岗位上兢兢业业,一点一滴地彰显着法官风采。她所审理的案件,没有一起错案,没有受到一次投诉,没有一起引发上访;她所审案件调解率达到70%以上;她所办案件,原告放心、被告信服、群众满意。她就是临颍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胡秋霞.

    她带领民二庭全体干警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团结拼搏、不断进取、开拓创新,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不断积累审判经验,探索司法为民的各项举措,用优质高效的服务让当事人打一个“高效、明白、受尊重”的官司,为临颍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一心为民。为实现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让当事人胜败皆服,她用热心、耐心、细心、真心去对待每一个当事人,真正在司法实践中体现司法为民。2010年5月,六个退伍兵与某公司的六个劳动争议案件被分到了民二庭,该六个案件是其他庭室处理的被高院发回漯河中院、漯河中院又发回的重审案件,六个当事人都多次进京上访,情绪都特别激动。她亲自承办这六个案件,认真阅读卷宗后,她先通知六个当事人到庭,让他们把情况详细说清楚,中间她不插一句话,只是认真地听当事人们讲,足足听了两个小时。等他们介绍完情况后,她又把该案件争执的关键问题及法律规定一一讲给他们听,虽然他们听了心服口服,但还是坚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她及时地将该案件开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她发现其中一个当事人的部分请求是属于法院应该处理的,就当庭告知对方当事人,就这部分请求应回去及时向领导汇报。庭审后她多次联系公司,给他们讲各种利害关系,公司最终履行了这部分义务。六个当事人看到这一点,觉得法院是真心为他们办事的,特别感动,并表示无论这次如何判,对法院都没有意见。虽然最终的裁判结果对他们不利,但他们表示非常感谢法院。

    努力实现双赢效果  调解是最为有效的审判。在每一次正式庭审前,她都会与当事人推心置腹地交流,将可能面临的诉讼风险说清楚,再从长远发展角度出发,引导当事人求同存异、互谅互让,最终找到双方都能认可、都能获益的解决方法。庭前调解不了的也会及时进入开庭程序,在开庭过程中,依然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以调解的机会。即便开完庭,也不会放弃调解。

    匡扶正义。2008年4月至9月,农民工姚某等14人在一家公司承包的施工项目中干活,但由于包工头龚某卷款潜逃,辛辛苦苦挣下的劳务费一分都没有拿到手。后与公司协商,公司拒不承认姚某等人在自己公司付出劳务,也不给付劳务费。无奈之下,姚某等人只好到法院起诉。由于不懂得如何搜集证据,他们仅仅提供了一份儿自己整理的工资表和一本施工日志,而对方干脆就提出根本不认识这些人,双方的劳务关系很难证明。通过开庭审理,她在心里很快确信双方存在劳务关系。她也有过犹豫,原告证据太过薄弱,是不是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但她内心里也告诫自己,法官要有正确的是非观念和扶危济困的正义观念,此时法官的无所作为就是对弱势群体、对社会的不负责任。因此她没有消极地以证据不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而是积极指导姚某等人举证。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她不仅查证双方劳务关系属实,而且查明了工资支付标准,最终判决被告公司承担了责任。姚某等人在拿到血汗钱后,专门寄来了感谢信。

    

责任编辑:WL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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