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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颍法院:巡回法庭进乡村 普法宣传入民心

发布时间:2020-05-29 09:10:19






    5月28日上午,正值农忙麦收时节,临颍县人民法院刑事庭长杨少武、副庭长鲁远卓一行,冒着酷暑驱车近一个小时,前往案发地临颍县王岗镇某村,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某涉嫌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一案。县电视台记者全程记录报道。

    案件经过:2020年年前,被告人李某某将得到的罂粟种子种在临颍县王岗镇某村院子菜地内,2020年3月11日临颍县公安局民警当场查获生长出的罂粟苗,民警当场依法铲除,经现场清点后共计2050株。经鉴定,本案查获的样品植株可以认定为罂粟幼苗植株。

    临颍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后,临颍法院于5月28日上午10时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鉴于广大农村村民对非法种植罂粟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决定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在被告人李某某居住地所在的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以起到警示教育和普法宣传的作用。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2050株,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鉴于被告人李某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从轻处罚情节,经临颍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评估后,依据《刑法》相关规定,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李某某表示认罪认罚、不上诉。

   “巡回法庭是践行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的重要内容,今天通过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李某某涉嫌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一案,可以让群众“零距离”接触法庭审判,使其深入了解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带来的法律责任,让群众更加知法、懂法,做守法公民,也能更有利的从源头遏制毒品犯罪。”承办法官鲁远卓表示。

责任编辑:zz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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