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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南街村(集团)有限公司油墨厂申请执行李广尚的网络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11 16:52:02


(2020)豫1122执766申请执行人河南省南街村(集团)有限公司油墨厂与被执行人李广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网络送达公告

案号

(2019)豫1122执766

公告时间

20206月11

申请人

河南省南街村(集团)有限公司油墨厂

被执行人

李广尚

送达文书名称

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

 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法院

   

李广尚: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河南省南街村(集团)有限公司油墨厂与被执行人李广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法院(2019)豫1122民初1653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到本院执行局接受询问。

执行通知发出后,本院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限你方自即日起至公告期满后3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近一年的财产情况及本案履行情况。拒绝报告财产、不如实报告财产的,本院将对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二年六月十一日

责任编辑:石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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