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晓丹,女,汉族,中共党员。自2011年9月进入临颍县人民法院工作以来,祝晓丹同志始终牢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为审判工作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并始终以勤勤恳恳的工作态度,不断进取的敬业精神,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赢得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
无论在哪个工作岗位上,该同志都始终以饱满的热情、扎实的作风全身心投入到各项工作中。在从事调查研究工作中,认真研读相关调研书籍,学习调研写作,编写案例编报等工作,利用法院题材广泛、社会关注度高,网络媒体报道量大的特点,有步骤、有计划地完成了各项调研工作。在对外委托鉴定工作中,耐心为案件当事人答疑解问,及时完成对外鉴定交接工作。同时注重引入调解机制,始终把调解优先理念和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的有机结合作为司法技术工作中的重点,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更为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祝晓丹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基本原则,严格操守程序规则,树立效率意识、责任观念,把公正执法作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准确应用法律,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妥善调处民事矛盾,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