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颍县委政法委联合临颍县人民法院、临颍县人民检察院、临颍县公安局、临颍县司法局按照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分别推出2020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共36项。
本次公布的爱民承诺,既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便民措施,也有涉及企业营商环境的服务项目。
临颍县人民法院2020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
一、进一步优化网上立案、网上交费流程。持续加强网上立案工作,加大推广力度和制度执行力,实现90%以上网上立案3天内审核,网上立案后不再提交纸质立案材料,让当事人充分感受“指尖诉讼”的便利。
二、加快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依托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等,加快实现网上证据交换、庭审、听证、调解等诉讼服务;协同推进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热线建设,实现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将分散在各部门各环节的鉴定、评估等工作集中到诉讼服务中心,与全省统一的网上办理平台对接,真正让老百姓一站通办、减轻诉累。
三、构建立案前多元化解、立案后分调裁审解纷模式。优化诉讼风险提示、诉前调解建议等服务,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构建科学、精准、高效的案件流转、调裁对接、程序转换机制,形成多数简易案件快调速审、少数复杂案件精细化审判的工作格局。
四、全面提升智慧审判水平。完善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规则,让群众更加公正、高效、便捷、低成本地解决纠纷;深化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及时为当事人提供电子卷宗在线浏览、借阅等服务;完善关联案件和类案强制检索制度,提高审判质量,防止类案不同判;完善全过程的实时动态监督管理模式,加强对延长审限、扣除审限、中止审理的监管,切实解决诉讼拖延、隐性超审限问题,提升群众满意度。
五、持续强力推进解决“执行难”。全面推行智慧执行、公开执行,实现对执行案件的实时监督;加强终本案件管理,提高终本案件质量,终本后及时归档、统一管理;全面推行财产集约查控,立案后3天内进行网络财产查控,加大财产查控力度,线上线下同时发力,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综合运用全国网络查控系统,尽最大努力保障当事人胜诉利益。
六、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战。贯彻落实省高院 “涉黑涉恶在办案件百日攻坚战”的部署,加快推进案件办理,切实提高审判质效;完善“打财断血”机制,铲除黑恶犯罪经济基础,提升群众安全感。
七、着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持续开展全面提升破产审判工作水平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活动,依法、积极受理破产案件,加快清理长期未结破产案件;积极开展精准服务民营企业活动,推动形成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八、精准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依法严惩扰乱防疫秩序、医疗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大局;依法妥善办理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案件的工作,推动惠企政策和暖企措施落地落实,助力中小微企业平稳发展。
九、切实保障律师依法履职。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推广民事、执行案件律师调查令制度,保障律师网上阅卷,逐步建立律师网上排期开庭制度。
十、全方位推进司法公开。持续推进司法公开,加快实现审判执行流程信息自动推送,让当事人实时掌握案件进展情况;组织开展“邀请群众进法院”活动,拉近与群众的距离,促进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能力和办案质效。
临颍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
一、建立健全涉疫情防控案件依法快速办理机制。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始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战疫,对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等犯罪行为,依法快捕快诉,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时打击有效震慑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常态化疫情防控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着力推动远程提审、远程庭审、远程送达、检察工作网“三远一网”常态应用,有效保障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同步推进、办案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同步提高。
责任部门:第一检察部,第二至五检察部、技术科(黑体字为牵头部门,下同)
责任领导:邱利民
完成时限:全年
二、建立“12309检察服务站”服务企业联动机制,全力服务保障企业复产复工和健康发展。为贯彻中央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指示精神,落实省检察院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企业尽快复产复工。在县产业集聚区设立“12309检察服务站”,举办重点企业座谈会,搭建“检企服务”微信群,与企业负责人建立微信联络群,构建检企服务网格体系,实现点对点,点对面地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打造企业家门口的检察院。真正实现“登门入户”服务企业功能,临颍县人民检察院指定专人负责,在微信平台转发法律政策文件、劳务用工以及劳务合同新规等;精准服务企业,保障企业正常复产复工和健康发展。
责任部门:第五检察部,第二、四检察部
责任领导:曹政宇
完成时限:全年
三、深化检察机关专业化一体化办案机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六清”行动部署,坚持专业化一体化办案机制,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推动重点行业领域综合治理,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认真总结“1·26案件”办理经验,落实“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要求,联合县公安局召开联席会制定涉黑恶犯罪标准,在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提前介入案件基础上,全力推进“9·18”重大涉黑案件的办理。
责任部门:涉黑犯罪检察组
责任领导:邱利民
完成时限:全年
四、推动打造“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按照省院部署进一步完善淮河流城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形成保护水生态环境工作合力,推动打造依法治河新模式。重点围绕县区内五里河、黄龙渠等水域生态保护,深入实践“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推行河长办和检察机关的案件信息共享、线索移送,重大问题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以五里河综合整治为突破口,全力推进城区内河道绿地的生态环境优化。
责任部门:第四检察部
责任领导:谢明起
完成时限:全年
五、推进落实在乡镇基层人大代表联络机构设立检务工作站制度。在省院、市院统一部署安排下,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稳步突进”的工作要求,先行在三个乡镇基层人大代表联络机构设立检务工作站,主动对接群众司法需求,认真做好法律咨询、收集问题及意见建议、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打造检察工作服务乡村社会治理的“前沿哨所”,提升涉农检察工作水平,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贡献检察力量。
责任部门:办公室,第一至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
责任领导:王临军
完成时限:全年
六、锲而不舍抓好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充分运用多媒体做好小微课堂等网上教育平台,不间断地进行疫情期间法制宣传。持续开展防范校园欺凌和性侵害工作,开展精准化帮教。加速推进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区、不起诉宣告厅、多功能室建设,进一步擦亮未检工作品牌。加大涉未案件查办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不法行为。
责任部门:第五检察部
责任领导:曹政宇
完成时限:全年
七、结合金融案件办理,高标准抓好“三号检察建议”落实。针对当前银行信用风险高,不良贷款处置难,金融涉诉案件执行难,保险行业存在虚假广告、虚假销售,金融监管公职人员存在廉洁风险等焦点问题,提请县政府召开全县防范金融风险座谈会,邀请县政府主要领导参加,以县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加强防范金融风险工作的意见》。加强与县金融监管部门沟通联系,形成合力,高标准落实好“三号检察建议”。实现对各类金融违法犯罪活动的实时管控和处置,最大限度追赃挽损,维护县金融领域稳定。
责任部门:第二检察部,第一检察部
责任领导:邱利民
完成时限:全年
八、深化“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始终以人民为中心,高标准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继续实行“班子成员带头办信”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提高群众来信分流、办理答复质效。规范使用最高检网上信访2.0系统,推进信访全流程信息化管理。按照省院、市院部署,实行当面接谈来信人制度,将7日内程序性回复由短信为主转变为面对面接谈为主,当面听取来信人诉求,做好答疑解惑、释法说理、矛盾化解工作,引导来信人依法规范信访,努力减少多头信访、重复信访,着力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心事。
责任部门:第五检察部,第一至四检察部
责任领导:曹政宇
完成时限:全年
九、深化虚假诉讼领域违法行为专项监督。探索与法院、公安等建立联合防范、发现和制裁机制,建立智能筛选平台,辅助发现和监督虚假诉讼;严格审查易发生“假官司”问题的民间借货纠纷、保险理赔纠纷等案件,重点加大对执行异议之诉、调解书等诉讼领域的监督力度,注意发现和监督纠正内外勾结或履职过失行为,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责任部门:第四检察部
责任领导:谢明起
完成时限:全年
十、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办案力度。持续开展生态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活动,扎实推进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综合运用刑事打击、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重点办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实现基层检察院办理相关案件全覆盖。强化涉疫情案件的办理,严厉打击违法处理医疗废弃物等行为,加强对野生动物保护,用司法守护美丽家园,维护群众餐桌安全、用药安全。
责任部门:第四检察部,第一、二检察部
责任领导:谢明起
完成时限:全年
临颍县公安局2020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
一、实行省内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居民办理省内户口迁移,不再出具纸质《户口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凭规定证件和申请材料在迁入地派出所一地办结。
责任单位:户政股
分管领导:韩国谱
完成时限:4月底
二、推行出入境“周末办证”服务。出入境管理部门畅通预约渠道,为有紧急特殊办证需求的群众提供“周六办证”服务。
责任单位:出入境管理股
分管领导:全杰
完成时限:4月底
三、开辟交通违法、事故网上处理渠道。2020年6月底,按照省公安厅的统一工作部署安排,实现非现场交通违法网上复核通道,对需要进行复核的,可利用河南警民通 APP 手机软件,实现网上提交申请、反馈复核结果。拓宽交通违法罚款缴纳渠道,开通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 12123APP 的支付宝和微信缴纳罚款功能。推行道路交通事故远程调解,对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同意调解、且涉及其中一方或多方为异地当事人的,可通过建立微信群的方式,依法定程序进行远程调解。
责任单位:交警大队
责任领导:谷红凯
完成时限:6月底
四、开辟涉外高层次人才签证“绿色通道”。对来漯投资、创业、商贸等外籍高层次人才提供预约受理,通过缩短办证时限等措施为外国人申请办理人才、工作、商务等签证提供最大限度的便利服务。
责任单位:出入境管理股
分管领导:全杰
完成时限:4月底
五、缩短企业申请刻制公章时间。企业申请刻制公章符合规定的,印章刻制单位将印章刻制完成时间由原来 l 个工作日,缩短为半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治安大队
分管领导:韩国谱
完成时限:4月底
六、完善律师会见保障服务。看守所在便民服务大厅公开律师会见指南(须知)、所务公开、投诉电话、导航图等服务信息,设置律师专用停车位。实行网络预约会见和延时会见服务,律师可通过电话、网络等看守所预约渠道合理安排会见时间,由看守所根据预约时间提前提解会见对象至律师会见等候区;对确有会见必要的,正常工作日可延长会见时间至当日 20 时,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也可正常会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依据公安部、省公安厅的相关规定:全省监所提讯、会见、开庭、全部通过远程视频进行,所有办案人员、律师不得进入监所。遇到其他突发情况、特殊情况,应当优先安全优先,执行公安部、省公安厅特殊时期、特殊情况的管理要求。)
责任单位:看守所
分管领导:王琳
完成时限:4月底
七、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设立经济犯罪举报中心, 24 小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和报案,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在产业集聚区设立警务室,建立常态化安全防范机制,也可根据企业需要选派民警进驻担任“联络员”。严格执行《全省公安机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严禁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的规定》,减少执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依法尽量适用非羁押性强例措施;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生产经营,依法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限制财产权强制性措施。
责任单位:经侦大队
分管领导:张宏安
完成时限:4月底
临颍县司法局2020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
一、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合各类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优化网上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办事等服务职能,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便捷高效、“一站式”的法律服务。
责任领导:张建强
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二、做好重点群体法律援助工作。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军人、人民警察和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军人军属等重点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的,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办理。
责任领导:张红跃
责任单位:法律援助中心
完成时限:全年
三、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完善法律风险防控制度,稳步开展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防控,从源头上减少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为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责任领导:张红跃
责任单位:法规股
完成时限:全年
四、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加大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纠正不当或违法的行政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申请,严格及时依法办理。
责任领导:张红跃
责任单位:法规股
完成时限:全年
五、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3年内为每个行政村培养5-8名“法律明白人”,提升基层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责任领导:张红跃
责任单位:依法行政与普法工作办公室
完成时限:全年
六、深化民营企业公益法治体检活动。深化以法治体检、企业走访为主要形式的服务企业工作,常态化组织指导全县律师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精准法律服务,助力我县企业快速恢复,加速转型。
责任领导:张红跃
责任单位:律师与公证工作股
完成时限:全年
七、健全完善公证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对老弱病残当事人预约服务或公证员上门服务活动。开展“五一”劳动节为市级以上劳模免费办理公证公益服务周活动以及“重阳节”为8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公益服务月活动。
责任领导:唐林木
责任单位:公证处
完成时限:全年
八、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县开展人民调解“化纠纷、筑防线、促发展”专项活动,及时就地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责任领导:李海军
责任单位: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完成时限:全年
九、降低特殊困难群体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对涉及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司法鉴定事项,减收不低于法定标准20%的费用。
责任领导:唐林木
责任单位:祥安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完成时限:全年
中共临颍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