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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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豫1122执7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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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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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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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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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颍县房产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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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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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荣鑫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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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文书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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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决定书、限制消费令、(2020)豫1122执796号之一至之四、(2020)豫1122执796号执行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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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河南荣鑫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临颍县房产交易中心与被执行人河南荣鑫置业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一案,申请人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豫1122行审70号行政裁定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立案执行。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件所确定的义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失信决定书、限制消费令、(2020)豫1122执796号之一至之四、(2020)豫1122执796号执行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被执行人应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本院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二○二○年九月三日
附记:
被执行人:河南荣鑫置业有限公司,法人:91411122793226607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