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审务公开 -> 法院公告

(2020)豫1122执1324号申请执行人孟利霞与被执行人雷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网络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15 08:39:28


案号

(2020)豫1122执1324号

公告时间

2020828

申请人

孟利霞

被执行人

雷东

送达文书名称

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须知、风险告知书、传票

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法院

   

雷东: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孟利霞与被执行人雷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豫1122民初398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须知、风险告知书、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到本院执行局接受询问。

执行通知发出后,本院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限你方自即日起至公告期满后3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近一年的财产情况及本案履行情况。拒绝报告财产、不如实报告财产的,本院将对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记:

被执行人:雷东,男,汉族,1985年06月03日,住陕西省商洛市商南县环城北路116号,身份证号:612524198506****3X。


责任编辑:执行局    


关闭窗口

您是第 8664899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