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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豫1122执1227号周宗朴罚金一案网络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29 15:32:37


(2020)豫1122执1227周宗朴罚金一案网络送达公告

案号

(2020)豫1122执1227号

公告时间

2020年10月29日

申请人

 

被执行人

周宗朴

送达文书名称

失信决定书、限制消费令

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法院

   

周宗朴:

本院受理周宗朴罚金一案,申请人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豫1122刑初142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立案执行。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件所确定的义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失信决定书、限制消费令。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被执行人应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本院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二○二○年二十九

 

 

 

 

附记:

被执行人:周宗朴

责任编辑: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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