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执行局内设职能与运行机制,深入推进执行工作“强制性”“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建立公正、规范、高效、廉洁的执行工作机制,推进执行工作健康快速良性发展。
二、总体目标
深化执行权分权运行机制改革,优化整合内部职能部门,明确界定执行权范围;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组建规范化、专业化执行团队;落实法院执行工作三统一管理;确保监督制约和提升效率相统一,促进执行权运行更加规范高效。
三、执行团队构建模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执行权制约机制加强执行监督的意见》,结合执行工作实际情况,临颍县人民法院执行机构设置对外保持不变,对内调整分工,分别设立速执团队、普执团队、执行审查团队、事务性工作集约办理团队、执行综合团队、卷宗管理中心,各执行团队按照“1+N+X”模式构建。各执行实施团队和执行审查团队分别由法官带领若干法官助理、书记员分工协作。根据工作需要,各团队在人员员额比例范围内,可以交流岗位。交流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相应的员额和职数范围内,按规定程序进行。
员额法官与部分辅助人员组成执行专业法官会议,由执行局长任召集人,会议定期召开。各团队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可以提交专业法官会议共同讨论研究,为团队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提供咨询意见。
四、团队职责分工
(一)速执团队
组成人员:法官+法官助理(执行员)+书记员
具体职能:负责办理速执、执行保全、部分普执案件,包括财产控制、处分、流程信息公开,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悬赏执行、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录入、公布、屏蔽,裁判文书制作、上网,案款发放等;所承办执行实施信访案件的办理,全县执行专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全县协同执行案件的配合;执行实施类案件的调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普执团队
组成人员: 法官+法官助理(执行员)+书记员
具体职能:办理普执案件,包括财产控制、处分、流程信息公开,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悬赏执行、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录入、公布、屏蔽,裁判文书制作、上网,案款发放等;所承办执行实施信访案件的办理,全县执行专项活动的组织实施;指令、提级、协同执行;执行实施类案件的调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执行审查团队
组成人员: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
具体职能:负责本院执行异议案件、执行复议案件、当事人提起或中院指令的执行监督案件的审查办理,文书上网,执行审查类案件调研、案例编写等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事务性工作集约办理团队
具体职能:主要集约化办理执行当事人初次接待、制发法律文书、线上线下查控、办理委托执行事项、网络拍卖辅助、接待执行来访、接处举报电话、恢复案件线索核查等事务性工作;承担繁简分流、案件质效、执行案款、终本案件、考核通报、数据分析、节点管控、风险提示、卷宗评查等管理职责;提供视频会商、执行过程记录、执行公开、舆情监测、数据归集、决策分析等6项技术服务。该团队项下设若干工作组。
初次接待组主要职责:
1、按照“初次接待谈话笔录”样式所确定的内容和要求,初次接待首执案件申请执行人,制作、上传接待笔录。
2、通过网络查询、控制财产。
3、发放使用律师调查令告知书、提供财产线索表、权利义务告知书等。
4、按照执行实施案件繁简分流实施细则对案件进行区分后,分至相应团队。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产查控组主要职责:
1、根据速执与普执团队长指示集中线下临柜查询、冻结、查封被执行人房产、土地、车辆、公积金等财产。
2、集中办理外地执行委托事项。
3、集中线下送达各类执行文书。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案款网拍组主要职责:
1、统计本院执行案件到账案款,领取、核对案款到帐凭证,及时提醒承办人认领不明案款,提醒超期案款。核查分析案款发放,督促承办人案款发放、认领不明案款等,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做好案款监督管理通报工作。
2、根据实施团队要求,按照网络司法拍卖操作规程,集中办理发布公告、录入信息及其他网拍辅助工作,集中接待竞买意向人现场看样。
3、执行联动协调沟通联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访督办组主要职责:
1、在立案大厅信访处接待来访人员,按照接访登记表样式进行登记,并接收来访人员提交的材料。接听执行来访电话,按照接访登记表样式登记来电内容。
2、严格按照信访规定审查接访登记信息,录入信访系统模块,交办、核销,定期督办、通报。
3、相关信访部门交办案件的传达与回复等。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终本评查组主要职责:
1、定期对终本案件网络查询结果进行筛查反馈。
2、定期随机抽查一定数量的终本案件,进行评查并通报,纳入执行工作单独考核。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上报下达组主要职责:
1、接收指挥平台异地法院委托,进行受托事项的签收、上报,制作并留存受托事项档案。
2、通过平台接收中院下发的各类文件,打印并呈阅,按照上级要求转发,统计各类数据和文字材料,及时上报上级法院。
3、根据质效和中院督办等下发本级事项、案件督办,及时联系信访督办组办理信访督办事项。
4、根据工作要求配合其他部门,提供执行质效数据、失信信息核查、案件核查信息等数据材料;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执行工作规范。
5、执行质效及重点工作通报。
6、对比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定期向县发改委信用办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技术服务组主要职责:
1、接收上级法院视频指令,对需要通过指挥互联网应急指挥平台进行案件协商、召开执行工作调度会、指挥协调等视频连线的联调。
2、每日登录执行指挥平台签到。
3、协助领导进行重大强制执行活动的远程指挥,执行局技术装备的维护及远程指挥系统的调试。
4、管理执行流程系统和执行指挥平台,系统升级或功能出现异常时及时与中院技术人员联系解决。按照上级要求为办案人员配备相关系统权限,及时屏蔽调出人员权限。管理与使用身份查询系统密钥,配合承办人对相关法人和自然人开展查询。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执行综合团队
具体职能:主要负责局领导讲话起草,执行工作通报、执行质效态势运行分析,制度的拟定,执行绩效考核,执行专项活动的方案起草、组织、材料上报,其他执行综合事务性工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定期分析法院执行运行态势,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撰写执行工作总结等文字性材料。
2、涉营商环境执行指标监管通报、按院营商办要求报送各类数据、材料,年度营商环境执行工作部分答题填报。涉农信社案件数据收集汇总上报。
3、执行专项活动的方案起草、进展情况通报、数据统计上报。
4、本院执行局各部门执行工作年度考核。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卷宗管理中心
具体职能:负责电子卷宗材料同步审查和纸质材料的收取整理、扫描上传、命名编目、同步归档等工作,全面实现电子卷宗规范化随案同步生成,推进执行案件全流程无纸化办理。
1、接收、登记、检查整理各执行实施团队办案形成的纸质材料,同时扫描上传、命名编目形成电子卷宗后导入执行流程系统。
2、对执行流程系统自动随案生成的电子材料和执行实施团队线下提交的纸质办案材料进行接收审核,主要审核其内容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及时性,对经审核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材料不予签收,同时提出修改意见。案件承办人不同意“卷宗管理中心”提出的修改意见的,报执行局长决定。
3、执行案件结案后十五日内在执行流程系统内转为影像卷宗,提交档案管理部门审核归档。同时,经办案人员审核,集中将纸质材料整理装订后同步归档。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