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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枫桥经验” 共谋乡村振兴

临颍县人民法院院长王玉才参加分包乡镇村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培训班专题研讨

发布时间:2024-04-09 10:35:17


3月26日晚,临颍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玉才,审委会专职委员臧跃峰,瓦店法庭负责人周亚莉参加乡村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培训班专题研讨,窝城镇各行政村党组织书记、驻村第一书记参加研讨,研讨会由窝城镇党委书记崔鹏远主持。

研讨会上,臧跃峰专委及周亚莉法官分享了在基层办案化解矛盾纠纷的经验做法,交流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助推乡村振兴的感悟和体会。各村党组织书记,紧扣研讨主题,立足工作实际,从不同角度分享了自己的所学、所思、所感、所得,研讨会气氛热烈,发言踊跃,亮点纷呈。

王玉才同志在研讨中指出,一个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既是广大群众共同的向往与追求,也是“三农”发展乃至国家大局稳定的基石。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定不移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稳定之于发展,正如万丈高楼之基、繁茂大树之根。我们要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善治乡村,促进乡村和谐的有力抓手。化解矛盾纠纷,共建善治乡村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加强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全镇21个行政村党组织的示范引领和党员带头作用,积极发挥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党员志愿服务队、网格员联络组等组织作用,将矛盾纠纷问题发现在一线、化解在现场。二是要夯实工作基础。探索建立健全以镇党委政法委员、综治中心、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牵头,各部门参与,村调解委员会为补充的“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体系,立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需要解决的民间借贷、土地纠纷、经济纠纷等热点难点问题,精准施策发力,确保矛盾不积累,纠纷不激化。三是要形成合力。建立矛盾纠纷多元调处机制,形成信息共享体系,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登记造册,根据类型性质分类梳理,找出解决方案,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对历年悬而未决的矛盾纠纷做到重点跟踪、多方疏导,听民声、释法理、解心结,立足抓早抓小抓快抓好,争取消除影响和谐稳定的不利因素。

研讨结束后,村党组织书记们纷纷表示,此次研讨对各村实现善治乡村目标、法治乡村建设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在今后工作中,将主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持续提升乡村建设水平。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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