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审务公开 -> 法院公告

临颍县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信息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07 17:34:16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保护债权人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自2025年3月7日起至2025年3月9日止。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

发放理由

承办人

联系电话

2024)豫1122执恢299号

胡桥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林鸿源

郾城区人民法院

257850元

拍卖款支付首封权益人

陈保健

176-3951-5756


在公示期间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5-3561613

特此公示。


临颍县人民法院

2025年3月7日


责任编辑:临颍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8662528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