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在重视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调解工作的同时,积极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到案件执行工作上来。今年以来,该院共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执行40件,有效执结38件,其中执行和解29件。
针对涉及家庭、婚姻、邻里纠纷、损害赔偿等矛盾易激化的执行案件,我院建立了人民陪审员的协助执行机制。在具体执行案件中,尽量选用来自当地的陪审员参与执行,充分发挥其在当地群众中的威望及熟悉乡土人情的优势,有效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促进了案件的积极履行。
对于对抗性较强的案件,我院邀请在当地具有一定声望的人民陪审员直接参与执行,灵活运用法律政策、社会公德、村规民约等,以群众易懂易信的语言解读法律,情理法并融,打开当事人心结,钝化矛盾,缓解执行过程中的冲突。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措施、执行收费、委托拍卖、标的款发放通过一定渠道公开,该院邀请他们对案件评查挑刺,将执行过程置于人民陪审监督之下,促进执行公开公正。
此外,人民陪审员通过参与案件的执行,可以发现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此,我院执行局还通过召开人民陪审员座谈会的形式,主动听取人民陪审员对执行工作的意见,自觉接受的执法监督,对执行工作起到了助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