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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颍县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信息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23 17:34:18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保护债权人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自2025年7月23日起至2025年7月25日止。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

发放理由

承办人

联系电话

2025)豫1122执1316号

 

王小广

李春宇

敢国杰

颍县石桥乡王庄村民委员

临颍县石桥乡双庙村民委员会

临颍县瓦店镇刘吴庄村民委员

3463元

退赔受害人

尼博文

176-3951-5700

2025)豫1122执1350号

临颍瑞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苏红婷

苏红婷

131元

被执行人多缴纳案款

高昂

137-2131-3875

2023)豫1122执369

王丽珍

王孝宇

李付堂

2000元

案款分配

刘洋

166-0395-0606


在公示期间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5-3561613

特此公示。


临颍县人民法院

2025年7月23日

责任编辑:临颍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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