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审务公开 -> 法院公告

临颍县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信息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8-15 17:30:01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保护债权人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自2025年8月15日起至2025年8月17日止。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

发放理由

承办人

联系电话

2025)豫1122执77

嘉吉食品(漯河)有限公司

漯河天嘉生化有限公司

漯河颍飞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14000元

缴纳测绘费

刘洋

166-0395-0606


在公示期间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5-3561613

特此公示。


临颍县人民法院

2025年8月15日

责任编辑:临颍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8661875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