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审务公开 -> 法院公告

临颍县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信息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8-29 18:22:46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保护债权人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自2025年8月29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止。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

发放理由

承办人

联系电话

2025)豫1122执1105号


娄俊超

临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70000元

退赔被害单位临颍县舒美家园棚户区改造指挥部经济损失370000元。该指挥部于2021年10月停止工作,该项目建设由临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接后续工作

巩亚雷

176-3951-5779

2021)豫1122执恢266号

李轲伟

仝海亮、王会颖、仝辉、仝达

仝辉

6400元

预留生活费

刘扬灿

176-3951-5753


在公示期间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5-3561613

特此公示。

临颍县人民法院

2025年8月29日

责任编辑:临颍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8913955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