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审务公开 -> 法院公告

临颍县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信息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22 17:14:13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保护债权人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自2025年12月22日起至2025年12月24日止。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

发放理由

承办人

联系电话

2025)豫1122执2304号

临颍县祥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谷海峰

尼文杰

2400元

转移案款

李勇

155-1529-0909

2025)豫1122执1898号

河南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董跃民、朱巧玲、

郭颍涛

朱巧玲

9324.21元

扣划保单金额多于执行标的,需退回被执行人

高昂

198-3950-5653

2025)豫1122执1491号

李彦苹

丁玲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颍县支行

23289.83元

发放给申请人执行款

吕旭航

176-3951-9155


在公示期间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5-3561613

特此公示。

临颍县人民法院

2025年12月22日


责任编辑:临颍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9650352 位访客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