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源于群众,了解群众、善于与群众沟通的优势,积极协调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最大限度促进案结事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注重选任环节。在选任源头上,我院注重选任调解积极性高、亲和力强、综合素质高的社区干部、妇联干部、学校教师等加入人民陪审员队伍,通过与法官的双向学习,共同提高调解能力。
进行诉前调解。我院在立案庭设置人民陪审员诉前调解室,对前来立案的当事人做说服劝导工作;在庭前、判前介入调解减轻对抗;在判后答疑解除疑惑,多渠道做好调解工作。
合理安排陪审。我院积极优化人力资源,结合人民陪审员不同的专业背景、专业特长和技能,根据审理案件的具体特点,安排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在审判中充分发挥优势,有效提高案件参审质量。进一步细化人民陪审员参审细则,有效保障人民陪审员对案件在庭前、庭上、庭后的全程知晓权和参与权,切实保证人民陪审员享有与审判员同等的审判权让人民陪审员真正有其位、有其责、有其权,不断激发其对陪审工作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