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法院、中院各部门:
国庆长假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和省高法院关于加强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通知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国庆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警车管理,防止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使广大干警过一个祥和、廉洁、文明、节俭的节日,特作如下通知:
一、全市两级法院要结合正在开展的 “五除”活动,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学习省、市纪委和省高法院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教育和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增强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要针对重大节日期间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易发、多发的特点,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提前打招呼、敲警钟,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全市两级法院要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十条禁令”《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省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十二条规定”,坚决制止和反对奢侈浪费和以权谋私行为。严禁单位之间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公(警)车外出旅游或接受下属单位邀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组织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案件当事人和代理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敛钱财;严禁借节日之机巧立名目滥发各种实物、津贴补贴和奖金;严禁参与赌博,特别是以赌博等形式收受财物。
三、全市两级法院要认真贯彻《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中办发)[2011]2号)和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院关于警车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警用车辆及其他公务车辆的使用和管理。严禁警(公)车私用。节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外,所有警(公)车一律入库封存。
四、全市两级法院要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和值班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制度,严禁节日值班脱岗漏岗。同时要加强对枪支等警用装备的管理,严防不安全问题的发生。
五、各县区法院党组和中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的措施抓好本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纪检监察部门和车辆管理部门要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纠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发现苗头的早打招呼,及时提醒。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从重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节日放假期间,市法院将派检查组,对全市法院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在全市法院进行通报。
各县区、各部门请予10月9日前将落实情况报告市法院纪检组、监察室。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