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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颍县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信息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14 18:04:54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保护债权人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自2026年5月14日起至2026年5月16日止。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

发放理由

承办人

联系电话

2026)豫1122执69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颍支行

河南福满格新概念实业有限公司、

蒋广辉、石晓亚、石胜勋

对公贷款网外归还暂收销账户

134602.91元

申请执行人指定收款账户

尼博文

176-3951-5700

(2024)豫1122执2311号

李敏玲

封慧涛

解俊霞

5000元

协助转移

李勇

155-1529-0909


在公示期间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5-3561613

特此公示。


临颍县人民法院

2026年5月14日

责任编辑:临颍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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