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保护债权人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自2026年9月7日起至2026年9月9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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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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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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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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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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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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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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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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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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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豫1122执13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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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青、靳豪、马雪扬、朱荣光、石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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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退赔人员较多,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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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4479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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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退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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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玮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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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3951-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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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附附件:/upload/file/20260907/20260907155352_22042.xls
在公示期间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5-3561613
特此公示。
临颍县人民法院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