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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联合终执结 喜送牌匾谢法院

  发布时间:2011-08-09 16:02:46


2011年6月21日上午,临颍县人民法院门口,突然来了一对夫妇和20多人的锣鼓队。锣鼓喧天,人声鼎沸,吸引了大批的群众前来围观。“大哥,你们这是干啥呀?”经过门卫小张的询问了解,原来这是申请执行人杨某某为了感谢法院,前来赠送“执政为公公德正,执法为民民风淳”牌匾的。

    2004年7月24日,罗某某借杨某某20万一直未还,杨某某诉至临颍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罗某某支付杨某某欠款20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将被执行人罗某某的一处房产查封拍卖,因2次流拍,申请执行人同意以14.3万元接收房产,法院依法裁定被执行人的该处房产归申请执行人杨某某所有。随后杨某某到房产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案件到此本应圆满结束,但是此时案外人郭某称被执行人罗某某借其几十万元未还,并让其母住进该房屋。

    法院执行干警了解情况后,明确告知郭某,罗某某借钱不还,可以通过诉讼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强行霸占他人的房产,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考虑到郭某母亲年纪大无法强制执行,法院就一次又一次上门做工作,但是郭某一直拒绝搬出。为了破解执行难,同时为了让申请执行人杨某某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法院决定与县城关镇政府、公证处等多部门沟通联合执法。经过县城关镇政府、公证处等多部门多次对郭某劝说,最终郭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搬出了该房,后又专门向申请执行人杨某某赔礼道歉。这起执行案件终于得以圆满解决,申请执行人杨某某的合法权益也终于得以实现。

责任编辑:法院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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