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到来,为更好的引导消费者理性维权,我院采取开通消费者维权快速通道、加强法制宣传、联合调解等多种措施,积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快”通道,全面保护消费者权益。我院开通了消费者维权快速通道,针对消费争议一般金额较小,权利义务关系简单明了的特点,我院采取优先调解、简易程序、独任审判、巡回审判等方式,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有效解决消费纠纷,全面保护消费者的民事权益,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
“广”宣传,努力提升消费者理性维权意识。我院通过组织法官深入生产、经营场所开展法律咨询、积极撰写消费纠纷案例、宣传报道和调研文章等方式,向消费者宣传法律知识,指导消费者在消费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发生纠纷时如何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努力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提升消费者依法维权和理性消费的能力和水平。
“强”协作,最大限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院主动与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工商和消费者协会等单位协作,对于消费争议案件,尽量以调解方式结案。积极参与并指导工商及消协人员调解消费者维权纠纷,帮助工商及消协培训调解队伍,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调解水平,使消费者维权变得更加方便、快捷,最大限度地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截止目前,我院共受理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7件,审结6件,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1万元,有效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健康良性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