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经济可持续发展,我院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职能作用,不断增强能动司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采取多项措施为企业解忧。
送法进企业促发展。为了更好的发挥司法能动作用,我院积极到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一是定期组织企业负责人旁听典型案件,提高企业签订合同、制定内部规章制度等能力。二是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多种法制宣传活动,定期组织开展“法官进企业”、“法制现场知识竞赛”、法律知识座谈会等活动,在互动交流中倾听企业的呼声与诉求,征集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以便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
帮扶对子、司法建议防纠纷。为了进一步推动辖区经济可持续发展,我院一是积极开展“法官进企业”活动,实施法官联络员制度,与企业结成帮扶对子,有效地化解企业发展中的难题。二是及时向企业、劳动保障部门、工会组织发出司法建议,帮助企业建章立制,规范劳动合同关系,规范企业行为,预防和减少不必要的经济纠纷。
多部门联动调处化纠纷。建立多部门联动调处机制,对于劳动争议案件,积极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加强联动,实行联合调解,力求将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萌芽状态。对于企业转制、改制中带有普遍性的历史遗留问题,会同政府、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实行多元调解,引导双方协商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