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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院业主自治纠纷的案件类型分析

  发布时间:2012-11-02 09:47:30


随着城市住房体制改革和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拥有自己的产权房,随之而来的是业主自治意识的觉醒和加强。业主自治制度虽然在我国已基本形成,《物业管理条例》、《物权法》及一些地方性法规及其相应的配套文件都对此做了规定,但是业主自治制度作为一种新兴的自治模式,它必然会面临一系列的问题。小区自治制度及其配套文件尚不完善,业主自治意识淡薄,业主自治机构制度尚不完善等,引发了业主自治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使得关于业主自治案件的纠纷也逐年增加。无论是从立法的角度来说还是基于业主本身存在的问题而言,我国业主自治制度都存在着许多不完善之处,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业主、物业管理公司、开发商甚至与政府之间都不可避免的会产生纠纷,从业主自治组织的设立、运行到业主的自我管理,其纠纷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操纵业主委员会引发的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纠纷这种纠纷在业主自治纠纷中最为普遍且矛盾最为突出。业主委员会的出现是物业管理市场发展的必然结果,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选择和监督物业公司是业主权利真正得以保障的关键。但是在实践中,虽然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但并没有充分发挥其作用,难以实现真正的业主自治。最主要的原因是业主委员会的建立往往受到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的操纵,来自外界的影响使其丧失了独立性与自主性。因此也导致了民主自治缺乏正当程序的保障,使业主委员会丧失了代表全体业主利益的职能,使业主的利益受到损害,必然导致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产生纠纷。

2、业主自治活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这类纠纷是指在业主自治主体之间发生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业主是物业管理活动的重要主体,明确他们各自的权利义务,是物业管理立法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业主大会规程》对此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只能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大会作为全体业主开展物业管理活动的最高决策机构,对事关全体业主利益的重大事项具有决策权。业主作为物业的所有权人和物业管理服务消费的主体,享有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发挥业主委员会在自主管理中的重要作用需要明确业主自治规范,其关键是理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的权利义务关系,其中作为执行机构的业主委员会的运作规则尤为重要。业主委员会应当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但在实践中多数地方业主委员会成为决策机构,业主大会只在名义上行使权利,而业主委员会双管齐下,决策和执行的职能于一身,而《物业管理条例》中又缺乏关于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机制,由于少数业主控制物业管理的决定权,在必要的监督机制缺失的情况下,极易发生少数业主侵害大多数业主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也就会引起在自治运行过程中自治主体之间发生纠纷。

3、业主在聘任、解聘物业公司或者要求自主治理的管理活动中引发的纠纷这一纠纷主要是发生在业主与物业公司自己的。而这类纠纷包含着两种不同的业主治理模式:一种是在业主委托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的治理模式。在这种治理模式中,业主通过民主形式聘任或者解聘物业公司,这一过程中会涉及一些业主自治问题;另一种治理模式是业主不委托物业公司,而是由自己直接实施物业管理。在这两种模式中,一方面是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的要求缺乏统一的标准,而另一方面是物业公司对有些业主不能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存在不满,在这种双向矛盾下,纠纷的产生是必然的。

4、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行政机关之间发生的纠纷产生这一纠纷的根源是“究竟政府应不应该干预小区业主自治”。《物权法》颁布实施以后,便赋予了小区业主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实行自治的权利。但是,任何新生事物的发展都不说一帆风顺的,小区自治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出现了很多困难,如物业管理费收不上来,缺乏专业服务水平等,甚至有些小区自治陷入瘫痪,小区秩序严重混乱。在这种情况下,一些相关行政机关往往会介入小区的管理中去,因为行政机关认为小区在自治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已经或将要影响到社会的稳定,政府必须加以管理,维护社会稳定;而另一方面小区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则认为行政机关不应介入。因为法律已经赋予了他们自治的权利,小区内的事务管理应当由全体业主或业主委员会自行决定,而政府不应干涉,否则,业主的自治权利何在?矛盾产生了,在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行政机关之间发生纠纷也就不足为奇了。

业主作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应该是物业管理中最重要的主体,但是目前业主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并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如何更好的尊重、保护业主的应有权利正在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一个焦点。一旦业主自治纠纷发生,就会呈现出群体性、不安定性的特点,不但影响了区域内的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也会连锁的引起其他的社会问题,对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具有很大的危害性。通过对现行业主自治纠纷案件类型的分析,期望能从中发现我国现存业主自治制度的缺陷,并逐步完善法律法规的配套文件,制定业主自治规范,填补法律、法规漏洞,完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制度。同时,加强政策引导,找准自治角色,从而促进我国基层民主、和谐社区和和谐社会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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