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临颍县人民法院活用调解巧处进城务工案件

  发布时间:2013-01-08 14:43:20


    临近春节,为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该院在处理进城务工案件过程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并不断创新,活用调解手段,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

    首先是开展庭前调解。开庭审理前,该院法官先让双方当事人坐在一起好好商量,主审法官在一旁察言观色,抓住双方的矛盾焦点,然后进行面对面、背对背的调解。

    其次是庭审中的调解。根据庭审情况,释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对当事人讲清是非责任、利害关系,使有责任的当事人认识到自身的错误,积极承担责任,履行义务。

    再次是适时进行庭后调解。庭审结束后,根据庭审查明的情况,耐心细致地给当事人分析利弊,从亲情、友情、乡情出发,并适时发挥善良风俗的引导作用,促进案件调解。

    最后是上诉期内的调解。判决送达后,对当事人进行背对背的调解,就争议焦点问题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将认定案件的事实和依据、适用的法律及诉讼风险向当事人释明,促成双方和解,尽量使双方不上诉。

    通过结合案件实际活用调解方法,涉及进城务工人员的矛盾纠纷从根本上得到化解矛盾,既维护了进城务工的合法权益,又取得了案结事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达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和辨法析理、胜败皆明的境界。


关闭窗口

您是第 8325913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