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高某与李某原本是大学同学,两人原籍均为周口市人,两人从大学毕业后,双双在临颍县某中学工作,二人于2001年7月登记结婚,婚后次年生下一女。两人夫妻感情一直很好,后因被告李某染上酒瘾,从早上喝到晚上,喝坏了身体,影响到工作和家庭。夫妻两人为此经常生气,高某多次劝说丈夫无果,于是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与李某离婚。
【法官调解】
高某、李某到临颍县法院领取开庭传票时,主审法官经过简单询问双方对离婚的看法后,认为虽然原告高某口头上坚决要求离婚,但是被告李某在法庭表示出深有悔意,并愿意改正,应该还有和好的可能。
法官通过进一步了解得知,高、李二人在临颍除三口之家外,均举目无亲。李某单位担心李某在工作中因饮酒影响单位形象,干脆保留其工资但不让其上班,李某整日在外酗酒。如果单从二人婚姻状况上看二人的纠纷,特别是一旦判决二人离婚,李某将成为孤家寡人,久而久之可能会放纵自己。
法官利用周末时间通知到李某的母亲和姐姐从周口赶到法庭上和法官一起做高某、李某的思想工作。在法庭上,高某起初态度依然非常坚决,坚持要求离婚,但李某再三表示不同意离婚,他多次表示“女儿还小,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他愿意改正”。与此同时,李某的母亲和姐姐也对李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看到丈夫的改悔和家人对其的规劝,高某态度有所缓和。
法官注意到高某有回心转意的意思,便提出李某当庭给妻子写保证书,保证以后再也不喝酒,坚决把酒瘾戒掉,并且当着原告、被告及旁听人员的面说,“这是第一次起诉离婚,给被告一次机会,如果被告继续屡教不改酗酒,导致原告第二次起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法庭将把这份保证书视作下一次离婚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之一”。被告李某表示理解法官的用苦良心,赞同法官的做法,当庭写下保证书并入法院卷宗保存,李某看到高某确实是下定决心改正缺点,表示愿意给他一次机会,和好回家好好过日子。该案最终以调解和好结案。
【案件点评】
法官说调解是一门艺术,调解成功需要法与情的互融。该案如果单凭法庭的力量劝解起诉离婚的双方,开庭的局面可能会僵持不下。原被告双方和好不仅需要法官释法,也需要亲属的配合督促,法官当好“娘舅”,亲朋好友共同见证劝解,调解会事半功倍。同时,让被告写保证书,虽然保证书在法律上没有法律效力,但对于安抚原告情绪也起到一定作用。法不外乎人情,将夫妻间写保证书等缓和矛盾的小办法,巧妙运用到法院调解离婚案件中,也能达到化解矛盾的效果,利于夫妻感情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