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辞职
发布时间:2014-12-01 10:07:20
网友R4924102055:我8月6号来公司的,现在9月底辞职的。我属于试用期,为什么公司说还要一个月才能走?
答:《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你在试用期辞职的,只要提前三日通知单位即可。
责任编辑: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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