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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

发布时间:2014-12-01 10:39:56



执行法院:临颍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轩大磊

身份证号:41112********

家庭住址:临颍县王孟乡后杨村

执行内容: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漯民二终字第8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轩大磊给付原告王会丽分得的共同存款3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轩大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王会丽向临颍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临颍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被执行人轩大磊既不履行又拒不申报财产,截至目前仍有1.8万元未履行。

(漯河市临颍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5-5851937)

责任编辑: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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