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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保护债权人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自2025年6月5日起至2025年6月7日止。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 发放理由 承办人 联系电话 (2024)豫1122执恢172号 河南临颍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漯河艺柯实业有限公司、丁涛、李青莲、张俊涛、陈素英 陈素英 124713.98元 给被执行人陈素英保留生活费及治病费用 李守一 166-0395-0667 (2023)豫1122执495号 临颍县环境保护局 漯河绿尚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临颍县财政局财政专户 13300元 案款 刘洋 166-0395-0606 在公示期间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5-3561613 特此公示。 临颍县人民法院 2025年6月5日
·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保护债权人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自2025年6月4日起至2025年6月6日止。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 发放理由 承办人 联系电话 (2024)豫1122执2399号 陈志星 陈少辉 程小路 10075元 案外人异议,退回案外人 贾曦琰 176-3951-2176 在公示期间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5-3561613 特此公示。 临颍县人民法院 2025年6月4日
·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保护债权人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自2025年5月29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 发放理由 承办人 联系电话 (2020)豫1122执1118号 窦翠云 方伟杰 方伟杰 7000元 给被执行人保留的生活费 关勇 176-3951-8277 (2025)豫1122执661号 谢伟旗 王金伟、刘晓凤 臧小航 4000元 申请人系另案被执行人,需进行案款分配 贾曦琰 176-3951-2176 (2025)豫1122执393号 汝州市驰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张许 河南汝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8020.29元 抵押权优先受偿。 贾曦琰 176-3951-2176 在公示期间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5-3561613 特此公示。 临颍县人民法院 2025年5月29日
·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保护债权人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自2025年5月26日起至2025年5月28日止。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 发放理由 承办人 联系电话 (2024)豫1122执2073号 焦华强 牛占奎 牛占奎 3500元 生活费 刘洋 166-0395-0606 (2024)豫1122执311号 刘卓林 李妍 (受害人贾智涵母亲) 12970.5元 受害人贾智涵系未成年人案款需发放给其法定代理人(母亲) 李守一 166-0395-0667 在公示期间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5-3561613 特此公示。 临颍县人民法院 2025年5月26日
·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保护债权人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自2025年5月21日起至2025年5月23日止。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 发放理由 承办人 联系电话 (2025)豫1122执228号 漯河煜炎建材有限公司 谢启强、苏州园林营造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张鹏伟 3220.15元 公司公户注销,案款需发放法定代表人 董皓祯 166-3957-3102 (2024)豫1122执825号 临颍长通货运 陈建蕊 张艳红 25000元 无公户,发给个体老板 常明 166-0395-0690 在公示期间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5-3561613 特此公示。 临颍县人民法院 2025年5月21日
·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保护债权人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自2025年5月16日起至2025年5月18日止。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 发放理由 承办人 联系电话 (2025)豫1122执600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颍支行 王涛 王涛 5674.01元 多余案款退回被执行人 吕旭航 176-3951-9155 在公示期间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5-3561613 特此公示。 临颍县人民法院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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