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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保护债权人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自2025年6月16日起至2025年6月18日止。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 发放理由 承办人 联系电话 (2019)豫1122执1488号 漯河市农信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杨晓伟、徐红杰、河南三月天商贸有限公司、漯河威禾家乐送商贸有限公司、姜风仙、王丽莉、王志刚 董银山 20000元 (2023)豫1122执1066号被执行人王志军把案款交到(2019)豫1122执1488号一案,需案款转移 巩亚雷 176-3951-5779 在公示期间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5-3561613 特此公示。 临颍县人民法院 2025年6月16日
·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保护债权人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自2025年7月15日起至2025年7月17日止。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 发放理由 承办人 联系电话 (2025)豫1122执308号 临颍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 陈刚、苗红建、杨二焕、苗丽红、张志强、许昌美仕嘉工艺品有限公司、临颍县恒美工艺品有限公司 邵二晓 2833.93元 财产转让所得税 吕旭航 176-3951-9155 在公示期间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5-3561613 特此公示。 临颍县人民法院 2025年7月15日
·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保护债权人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自2025年7月14日起至2025年7月16日止。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 发放理由 承办人 联系电话 (2025)豫1122执234号 河南九九钢结构有限公司 漯河市农信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李富根 78106.58元 关联案件 常明 166-0395-0690 (2025)豫1122执1234号 张少中 武子旺 武子旺 90元 关联案件案款转移 李勇 155-1529-0909 在公示期间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5-3561613 特此公示。 临颍县人民法院 2025年7月14日
·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保护债权人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自2025年7月8日起至2025年7月10日止。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 发放理由 承办人 联系电话 (2024)豫1122执1690号 赵晓红 郭志强 宋小瑞 8935元 案款分配 刘洋 166-0395-0606 (2025)豫1122执1045号 临颍县石桥乡卫生院 朱江龙 临颍县人民医院医共体集团石桥卫生院 1650元 申请执行人提供的银行账户户名不一致 贾曦琰 176-3951-2176 (2025)豫1122执88号 曹俊豪 颜昌继 1235元 退赔受害人 李勇 155-1529-0909 (2025)豫1122执1141号 漯河市兆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郑小辉 漯河市兆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临颍第二分公司 6566.5元 申请执行人提供的银行账户户名不一致 贾曦琰 176-3951-2176 (2025)豫1122执135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贾博明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956.78元 申请执行人提供的银行账户户名不一致 巩亚雷 176-3951-5779 在公示期间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5-3561613 特此公示。 临颍县人民法院 2025年7月8日
·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保护债权人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自2025年7月4日起至2025年7月6日止。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 发放理由 承办人 联系电话 (2025)豫1122执648号 河南临颍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吴振甲 吴振甲 4000元 被执行人生活费 吕旭航 176-3951-9155 (2025)豫112执1020号 河南临颍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孙自安 孙自安 8000元 被执行人生活费 吕旭航 176-3951-9155 (2020)豫1122执恢611号 黄广现 李振东 李振东 6000元 被执行人生活费 陈保健 176-3951-5756 在公示期间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5-3561613 特此公示。 临颍县人民法院 2025年7月4日
·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保护债权人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自2025年7月2日起至2025年7月4日止。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 发放理由 承办人 联系电话 (2025)豫1122执646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王巧玲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10935.22元 总公司集中收取 董皓祯 166-3957-3102 (2025)豫1122执1146号 河南建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李阳 张静 1658.7元 申请人系另案被执行人 贾曦琰 176-3951-2176 在公示期间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5-3561613 特此公示。 临颍县人民法院 2025年7月2日
·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保护债权人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自2025年7月1日起至2025年7月3日止。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 发放理由 承办人 联系电话 (2024)豫1122执1530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颍支行 陈社伟 陈社伟 4200元 被执行人生活费 吕旭航 176-3951-9155 在公示期间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5-3561613 特此公示。 临颍县人民法院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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